針對海能達與摩托羅拉之間的商業(yè)秘密及版權侵權訴訟案件(陪審團裁決海能達賠償7.65億美元)一事,海能達今天早上發(fā)布公告稱:公司對本次陪審團裁決表示失望,尊重但不同意本次陪審團裁決。本次陪審團裁決結果仍需伊利諾伊州法院審查并作出一審判決。如果伊利諾伊州法院一審判決支持本次陪審團裁決結果,公司將保留對一審判決進行上訴的權利,以進一步維護公司權益。
公司相信美國司法系統(tǒng)終將對該糾紛做出公正的裁決。

2017年3月15日,海能達的兩家全資子公司美國公司和美西公司收到美國伊利諾伊州法院送達的訴狀,摩托羅拉及摩托羅拉馬來西亞公司起訴海能達及美國公司、美西公司商業(yè)秘密侵權,認為海能達部分產品侵犯了摩托羅拉商業(yè)秘密。
2018年8月2日,摩托羅拉向伊利諾伊州法院提出增加版權侵權的訴訟請求,認為海能達部分產品侵犯了摩托羅拉美國版權。其后案件進入證據(jù)開示階段,至2019年9月,案件證據(jù)開示全部結束。
根據(jù)伊利諾伊州法院的安排,上述商業(yè)秘密及版權侵權訴訟案件已于當?shù)貢r間2019年11月6日(北京時間2019年11月7日)進入庭審階段。當?shù)貢r間2020年2月12日,摩托羅拉在庭審中最終明確其主張海能達部分DMR產品侵犯摩托羅拉21項商業(yè)秘密及4項美國版權,要求海能達、美國公司及美西公司就侵犯其商業(yè)秘密行為支付相應賠償。
美國當?shù)貢r間2020年2月14日,上述案件陪審團作出裁決,認為海能達、美國公司及美西公司侵犯摩托羅拉一項或多項商業(yè)秘密及美國版權,應向摩托羅拉支付損害賠償34576.12萬美元及懲罰性賠償41880萬美元,合計76456.12萬美元(約合人民幣52.71億元)。
海能達在公告中指出:本次陪審團裁決結果并非一審判決,陪審團裁決結果仍需伊利諾伊州法院審查后作出一審判決。
海能達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對本次陪審團裁決表示失望,尊重但不同意本次陪審團裁決。本次陪審團裁決結果仍需伊利諾伊州法院審查并作出一審判決。如果伊利諾伊州法院一審判決支持本次陪審團裁決結果,公司將保留對一審判決進行上訴的權利,以進一步維護公司權益。公司相信美國司法系統(tǒng)終將對該糾紛做出公正的裁決。
海能達在公告中同時強調:上述陪審團裁決涉及賠償金額較大,本訴訟事項已構成重大訴訟,將對公司2019年度凈利潤構成重大影響。公司將根據(jù)該訴訟事項后續(xù)的重要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海能達表示:近年來,公司不斷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合規(guī)經營力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加大研發(fā)投入,持續(xù)推出具有自有知識產權的新產品。本次訴訟涉及公司部分DMR產品,公司其他產品未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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