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過去在線音樂一直為了拿獨家版權互相抬價互相起訴,但現(xiàn)在騰訊QQ音樂和網易云音樂握手言和了,這還僅僅只是開始。
“融合”,仿佛在今年成為了互聯(lián)網科技行業(yè)的主旋律。它不僅僅產生在大打“補貼戰(zhàn)”的O2O領域,也來到了在線音樂行業(yè)。
騰訊QQ音樂宣布和網易云音樂日前宣布達成版權合作協(xié)議,主要以音樂版權轉授權的形式進行,由QQ音樂向網易云音樂轉授音樂版權150萬首。這150萬首版權里,還包括QQ音樂獨家代理版權的華納音樂、索尼音樂、杰威爾音樂、福茂音樂、《我是歌手第三季》等內容。極大程度地擴容了網易云音樂的板塊庫,而在此之前雙方還是競爭對手關系。
版權局今年7月出臺的《關于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轉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下稱通知)對這次合作起到了促進作用。通知指出,要求各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傳播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將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下架。
這使得此前曲庫內常常充斥著盜版曲目的在線音樂平臺不得不加倍重視版權所有權。但另一方面,版權的爭奪也是對在線音樂平臺自身經濟實力的一個考驗。網易云音樂高級總監(jiān)王磊曾經評價,“音樂已經不是創(chuàng)業(yè)者玩兒的游戲,幾百萬美元連起步都不夠。”他表示網易云音樂每年大部分的成本都花在了版權采購上。
如果現(xiàn)在還有創(chuàng)業(yè)公司打算進入在線音樂行業(yè),并從零做起,他們會發(fā)現(xiàn)行業(yè)已經和原來大不相同,留給他們的空間也日益逼仄。
界面曾報道過,在線音樂已經逐漸演變成一場關于資本的游戲,僅在過去的這半年里,在線音樂行業(yè)就傳出了多次重大合并和業(yè)務獨立的消息。酷狗、酷我和海洋音樂三家公司合并的消息基本坐實,并有可能以“海洋音樂集團”的名義謀求上市。阿里巴巴旗下的蝦米音樂也宣布合并天天動聽并找來了傳統(tǒng)音樂代表人宋柯和高曉松重新打造阿里音樂,以獨立集團的形式宣告了在線音樂在阿里巴巴中的重要性。
版權采購、和巨頭之間的競爭、塑造適合互聯(lián)網傳播的新一代音樂人,無一不需要充沛的資金。
在這樣險峻的行業(yè)背景下,QQ音樂、蝦米音樂借助背后所依靠的騰訊和阿里集團,顯然增添了幾分籌碼,而單槍匹馬的網易音樂或許會有些力不從心了。
QQ音樂告訴記者,在通知頒布了以后,網易云音樂是第一個找上門來合作的音樂平臺。依靠雙方的合作,能夠有效地結合版權力量,推動行業(yè)的正版進程。另一方面,二者合作也對行業(yè)內的其他音樂平臺起了示范作用,希望能夠有更多的平臺加盟合作版權,壯大彼此的實力。換句話說,他們還希望能夠和更多的平臺共享版權,以對抗阿里、海洋這樣強大的競爭對手。
一位研究在線音樂的投資人和記者這么評價,“僅僅依靠版權解決不了根本問題,無論是哪個平臺,如果沒有最終提升內容制作的地位、迎合互聯(lián)網環(huán)境加強造星能力,那么帶來的未必是好影響。”版權只能算是在線音樂行業(yè)的入場券,但絕不是制勝的唯一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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