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微軟公司發(fā)布了名為Windows Azure的云計算平臺,媒體發(fā)現(xiàn),微軟目前尚未申請相應的商標,但微軟稱,其已經在披露前提交了此名稱的商標注冊申請,媒體之所以未能在美國專利商標局的網站檢索到該商標,是因為該局沒有更新商標數據庫。對于國內企業(yè),此事最大的啟示在于,企業(yè)的新產品上市之前,一定做好相關的專利、商標、版權申請保護工作。
正文:云計算是個新生事物,但其一產生就引起了大家的關注,今天給大家介紹的是微軟公司最新云計算解決方案的商標事件。在國內深受黑屏事件困擾,陷入“濫用知識產權”指責困境的微軟公司在國外又發(fā)生了云計算商標誤報漏注冊的事件。因為此事涉及企業(yè)的知識產權管理,特介紹相關的情況。
2008年10月27日,微軟公司發(fā)布了名為Windows Azure的云計算平臺,微軟稱,該平臺為軟件提供了加速計算的服務、幫助開發(fā)人員構建下一代應用的領先技術,可以跨越電腦、網絡、電話等載體。但據國外媒體稱,微軟居然忘了為這個新的云計算系統(tǒng)的名字:Windows Azure注冊商標。據Computerworld網站透露,微軟目前尚未在美國專利和商標局注冊”Windows Azure” 或者 “Azure Services Platform”商標,但卻已經使用這兩個名字來描述他們的這個新技術。
此后,微軟的發(fā)言人照例出來澄清,Computerworld網站剛以《微軟:我們沒有忘記Azure 商標》為題介紹了微軟的澄清,微軟稱,微軟已經在10月24日提交了此名稱的商標注冊申請,媒體之所以未能在美國專利商標局的網站檢索到該商標,是因為該局沒有更新商標數據庫。
對于美國發(fā)生的微軟的云計算商標事件,國內企業(yè)顯然有很多可資借鑒之處。此事最大的啟示在于,企業(yè)的新產品上市之前,一定做好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美國的商標法與中國的不同,其奉行的是“使用在先原則“,也就是法律優(yōu)先保護首先使用商標者的權利。而中國商標法規(guī)定的則是“申請在先原則“,商標保護的一般原則是保護申請商標在先者的權利。事實上,根據美國的商標法保護原則,微軟即使先使用再申請,問題也不會很大,但是大家發(fā)現(xiàn)該公司的新產品名稱居然不能在官方的商標數據庫中查到時,還是認為事情性質嚴重。在知識產權侵權比美國嚴重的多的中國,企業(yè)還有什么理由不保護好自己新產品的知識產權呢?!
就筆者個人的經驗而言,企業(yè)在新產品推出前至少可以在如下方面申請知識產權:
一、專利。(保護技術成果和產品外觀)
二、商標、域名。(保護品牌)
三、著作權(包括軟件著作權、圖形文字著作權,)
大企業(yè)一般有知識產權部,可以把新產品的上市前的知識產權申請加入到企業(yè)內部的流程中,相關的產品上市前一定要在知識產權部先過一下流程。中小企業(yè)不妨找專業(yè)的知識產權保護機構咨詢一下如何申請,雖然知識產權的保護會花費一定的資金,但卻可以讓企業(yè)的新產品遭受盜版等侵權時,得到保駕護航。
最后,說點題外話,有網站將微軟的Azure平臺翻譯為天晴,筆者個人認為翻譯為”碧空“更符合信達雅的原則,但天晴也好,碧空也罷,大家往往喜歡用萬里無云來形容Azure這種狀態(tài)?;蛟S選用此詞作為云計算服務的商標才代表了微軟真正的心態(tài):最好沒有云計算,這樣他們的視窗操作系統(tǒng)才能夠千秋萬代,一統(tǒng)江湖。
本文作者: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電話:8621-52134900,Email: yytbest(@)gmail.com,本文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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